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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訴訟專題報導

房東:窗外有藍天
發表時間:2004-10-19


2004/10/5 整理/艾力克

 當選無效訴訟已於九月三十日完成言詞辯論,預計將在十一月四號進行宣判,為了讓愛護藍軍的選民,以及所有追求真理,查清是非黑白的台灣人民,能夠瞭解選舉訴訟的最新發展狀況,以及其中的疑點,藍天電子報特別製作此份專題報導,以方便所有讀者釐清心中的疑問:

一、93年8月31日
 高等法院於下午開庭審理總統選舉無效之訴,針對選舉不公、公投綁大選部分傳喚前中選會主委黃石城為證人。黃石城作證過程當中言詞閃爍,然而被問到有關辦理公投的決策時,黃石城表示有關「公投日期」定於三月二十日乃是由總統決定,交付行政院,再交給中選會,中選會照案進行表決通過。

其中疑點:

黃石城之證詞確認了陳水扁利用職務之便,濫權指揮行政體系,挾龐大行政資源辦理對自己有利之選務。本黨認為,中選會既為選務之主管機關,理應秉持公正客觀,辦理選務,總統選舉期間若遇任何可能影響選舉之公投案,依法依理,均應另行擇期辦理;中選會反其道而行,配合陳水扁透過違法之公投綁大選,意圖假「民主公投」以拉抬其低迷的選舉聲勢,干擾選舉進程,影響選民投票意向。


本次公投所爭議的是不應違法將公投與總統大選於同日舉辦,稀釋的公投政策內容的辯證。甚至,在選前由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及前陸委會主委蔡英文皆在立法院備詢時明確指出,無論公投通過與否軍火照買,兩岸促談照樣推動。換言之,此次公投議案的目的,執政者心態顯然並非真要透過公投徵得全民的支持而據以順利執行高度爭議性的話題,其「公投」之辦理純粹只是要當做其選舉包裝策略之動機照然若揭,民進黨踐踏民主的心態,由此可見一斑。

二、93年9月9日
 9月3日到7日,湯曜明、康寧祥等軍方高層人士相繼出庭作證後,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傳喚前參謀總長李傑、總政戰局長陳邦治出庭作證,以釐清319槍擊事件後,至三月二十日投票當天國軍之戰備與兵員留守的問題。李傑表示,有關投票日當天國軍各部隊留守兵力,以及士兵休假之安排,早於選前半年即做成決定。

其中疑點:

李傑所謂的半年前即已做成士兵休假決定的說法讓人感到匪夷所思。國民黨文宣部主任賴素如律師表示由於我國目前軍隊多為徵兵,兵力替補頻繁,部隊人數變動多,更何況選舉期間是國內外情勢變化最難以掌握之時刻,既是如此,在半年前即完成休假定案之說法實與一般民眾的認知差距甚遠。


經查證,事實上在三月十七日,立法院法制委員會要求全國各軍事暨行政單位,儘速檢討投票日勤務安排情形,凡是有勤務在身者,在不影響勤務執行原則下,三月二十日投票當天應分上下午二梯次輪流前往投票,不得假藉「任務需要」限制參加總統大選投票。所以會後湯曜明及李傑等相關單位針對法制委員會的決議回去以後再開會討論,但最後李傑還是遵照湯曜明之命令行事,亦即當天原應分二梯次輪流投票,但卻無在中午十二點交班,反是在晚上八點鐘才交班,導致變相的讓軍事人員沒有辦法行使投票的權利。所以李傑庭訊時表示,三月十九日的媒體報導說他曾與湯曜明部長針對投票日留守兵力安排發生爭執,但所謂的爭執其實是在三月十七日那天與湯曜明開會討論時,「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已,並非外傳的「爭執」,而且他到最後一切還是得遵照湯部長命令行事。藉由湯曜明與李傑二人意見不一致,即可看出確有軍警人員因為沒有交班而導致很多人沒去投票,所以並非如軍方所表示「沒有任何影響」軍人投票的權利。


合議庭問到總政戰局在三月十九日下午是否有做決策時?陳邦治作證時表示,總政戰局承國防部之命,維護國軍士氣,貫徹命令執行,但因為湯部長沒有特別指示,所以總政戰局沒有特別應變措施,只有在十九日下午四點多,由總政戰局副局長執行官發電話通知,命令所有「國軍士官兵不得參與政黨活動」,以及「各政戰幹部堅守崗位」。雖然陳邦治一再強調此通知應早該在選前一段時間發布,這次只不過稍微延後發送而已,與319槍擊案無關,然而總政戰局選在邱義仁召開總統槍擊事件記者會後進行這樣的動作,以當時情況非常容易使各級部隊產生各種聯想,進而增加留守人員。以軍隊如此一個講究紀律與準時的團隊,為何竟會待邱義仁記者會後才「延遲」以電話通知?恐怕擺明就是配合槍擊案事件後續劇本企圖影響國軍投票。


合議庭問到是否有官兵在三月二十日投票日後調查各單位本應返鄉投票卻留守時,李傑回答說,他自從五月二十日接任國防部長以來,所有關於三月二十日其間的事務全部封存,而他的認知裡面應該沒有做過這樣調查的事情。針對這部分陳邦治則表示,他指示政三處在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四的莒光日的電視節目中,對國軍各單位宣達一個0800專線電話,好讓受影響無法投票的官兵反應,但至截止時間卻沒有收到任何申訴電話。而0800電話之設立,以軍中黑箱作業以及威權的文化作風,就算真有受到影響無法投票的官兵,又有誰敢去反映呢?簡直就是呂氏春秋,一字千金的現代版!
三、93年9月14日
  高等法院再度開庭,傳喚前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侍衛官張春波出庭作證。以釐清319槍擊事件發生當時的狀況,及總統車隊到奇美醫院的決定過程。

其中疑點:
 本黨文宣部主任賴素如律師根據張春波與陳再福兩人先後之證詞指出兩人之證詞有許多矛盾之處。首先是針對張春波之證詞有疑問之處:

他說槍擊案發生當下,陳水扁覺得肚子不舒服,於是他接受陳水扁之指示用小護士藥膏塗抹在陳水扁腹部傷口上,後來簡雄飛醫師到時,有向簡醫師指出陳水扁的傷口;然對照簡雄飛前次出庭作證時,卻表示不知是何人塗抹傷口,顯見兩人當中必有一人說謊。


另外張春波證稱他不是醫護人員,無法判斷是何傷,但是他卻很緊張的拉陳再福的衣服,告知擋風玻璃有個孔,且張春波身為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的,身為保護總統安全的侍衛人員,竟無法有效辨認鞭炮傷口以及中槍所導致傷口的差異,竟如此輕率的以小護士藥膏塗抹陳水扁肚子的傷口,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對陳再福之證詞,共有以下之矛盾點:

身為總統的侍衛長竟然對總統的駕駛是到現場才知道是何人,完全沒有經過安全的過濾,如果不是陳再福說謊,就是安全人員對於總統的安全維護太過草率。


陳再福證稱他當過台南的師長,對台南的路況很熟,知道去奇美醫院4.1公里到成大醫院1.3公里,可是審判長問他為何去奇美醫院時,他卻說他當時一直在打電話不知身處何地,更離譜的是既然他對台南很熟,為何不知該送去哪家醫院,駕駛郭雨新就在他的隔壁告知最近的是郭綜合醫院,他卻聽不到,卻能聽到有段距離的隨扈交通警察說奇美醫院是最近,況且鞭炮聲又很大,他如何能聽到?如果再對照以前陳再福在3月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時,他說去奇美醫院是因為啟動祥泰專案,而奇美醫院是祥泰專案指定醫院,所以才會去的。嗣後發現奇美醫院非祥泰專案指定醫院,又接受媒體訪問說,是駕駛郭雨新告知,現在又說是隨扈交警說的,顯然說法一變再變。覺得可笑的是,如果他所言為真,身為侍衛長,連哪個醫院最近,還要問交警,恐怕他早已沒有資格當侍衛長了。


陳再福證稱3月15日至3月19日陳水扁與呂秀蓮掃街拜票時都坐同車,3月19日早上亦是。但按照原訂計劃下午陳呂二人應是分乘的,後來要出發時發現陳呂是同乘,難道計劃變更連侍衛長都不知情嗎?果如此他有何能力擔任保護總統的維安任務?


陳再福證稱,他打的第一通電話是黃芳彥,他負責總統的安全,卻不先安排總統就醫聯絡事宜,而先向黃芳彥請示,莫非去奇美醫院是黃芳彥指示的?陳再福又證稱,有看到陳水扁的衣服有血跡,可是證據的照片上顯示卻沒有血跡。且經簡雄飛的證詞指出陳水扁他流的血很少,不可能會滲到衣服外套,顯見陳再福之證詞並不實在。
四、93年9月16日
 高等法院今上午繼續開庭,傳喚海巡暑副署長游乾賜、警政署副署長劉世林出庭作證,以了解319槍擊案後啟動國安機制對軍警人員投票之影響。

其中疑點:
 從游乾賜以及劉世林二人之證詞當中證實國安機制啟動對軍警人員之投票確實有影響。首先,根據游乾賜之證詞表示:

前海巡暑王郡署長確實在三月十九日下午三到四點間,也即是邱義仁召開記者會前,即有下達指示停止所屬單位,包括海洋總局、各海巡隊同仁停止輪休。


王郡於三月十九日晚間參加完「行政院治安專案會議」後,回去即對海巡暑各部門明白下達三點指示:(1)聯絡各單位,特別對進出海港之船隻加強檢查,防止偷渡;(2)加強維安意識與作為;(3)指示我們的情報處指定人員必要時參加檢察機關緝兇小組。本黨認為,游的證詞表明海巡暑王署長在國安機制啟動後,三申五令強力要求所屬各單位同仁加強戒備。這樣國軍投票如何沒有受到影響?


另外,游乾賜在法官提問整個過程相當小心謹慎,並備有相當多的資料甚至公文文號佐證,但在審判長問到諸如「你們在三月十一日即有決定輪休人數,並成立應變小組了,這些人數與三月十九日之後停止輪休的人數有何差距?」等關鍵問題,卻避重就輕,甚至以沒有資料為由搪塞過去。而審判長問到事後統計的人數是否包括事先規劃不能投票以及三月十九日下達停止輪休指示而無法投票的人數時,游突然說,「我覺得這好像有陷阱」,之後卻馬上改口說,並不清楚。凡此種種,皆表明其實他們內部確實是有資料,卻無意願開誠佈公告訴大眾實際無法投票的人數。然而,在他提到有關王署長的證詞當中,已明白顯示,因為加強戒備的緣故,以使許多人無法有效前往投票了。

 劉世林證稱由於國安機制啟動,確實導致許多人無法投票,其證詞重點如下:

他說在參加行政院治安專案會議之後,即通令保一、保四以及保五總隊緊急待命。


當審判長問到說這些緊急應變作為是否會影響員警的投票可能?劉世林則坦承是會有影響的。
 對於劉世林的證詞,說明了國安機制啟動確實影響了原本可去投票的員警同仁無法投票。本黨文宣部主任賴素如對劉世林在作證時,從頭到尾比照預先準備的作證類似「教戰手冊Q&A」的資料感到相當納悶,足證證人在出庭之前,似乎早以在背標準答案了。只是不知此答案是何人所答的。賴素如表示,由二位的證詞,可以知道因啟動了國安機制,確實影響了很多軍警人員的投票權利。

五、93年9月27日
 高等法院合議庭傳喚新光醫院黃芳彥醫師出庭作證。黃芳彥醫師是在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九日成立祥泰專案的召集人,也是此次槍擊案重要的關鍵證人。黃芳彥表示在下午1時56分時,接到侍衛長陳再福的電話,得知總統中槍,要去奇美醫院。他說陳再福的語意好像表示已經要去又同時徵求他的意見。

其中疑點:
 本黨對黃芳彥證詞有諸多質疑:

黃芳彥於庭訊時證稱他是二十四小時待命,決定處理總統緊急醫療狀況,所以究否能送去奇美醫院,應是由他下決定而非侍衛長,但他聽陳再福的語意好像表示已經要去。然而黃芳彥是祥泰專案的召集人,焉能不知奇美醫院非祥泰醫院,怎麼可以送去,豈不疑問。


黃芳彥強調他由於耳朵不好講話大聲,許多人都聽到他講手機的聲音,他表示說,他自己只講到在X光片上第二腰椎部位有類似子彈的陰影時,邱義仁在旁邊馬上就說:「這樣就可以召開記者會了。」就急忙跑去召開記者會發佈總統中槍,身上有子彈的消息,並宣佈啟動國安機制。本黨認為,到底「子彈在總統身上」這句話是邱義仁故意為之,藉此謀取政治上之利益而操弄整個選情或是他自己斷章取義聽錯,然或許邱義仁聽錯,他是當時黃芳彥已經證實子彈不在總統身上,而記者會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即應立即澄清,何以皆無人作出澄清說明,讓社會大眾誤以為陳水扁的傷勢嚴重,即可見其居心叵測。


另外,黃芳彥證詞中表示他與陳水扁一家人是多年的老友,彼此感情非常深厚,當他從三月十九日下午1時56分得知總統受傷,要送去醫院急診之後,到三點半多期間,就一直感到非常的擔憂,只得在總統府官邸等候消息。黃芳彥既然是總統醫療小組召集人,與陳水扁交情又如此深厚,依照黃芳彥一再強調他得知總統受槍擊後「非常擔憂」的說法,照常理判斷,黃芳彥於公於私,都應即刻趕到台南現場去瞭解狀況,並指揮各項必要的醫療事務才是,黃芳彥既然表示槍傷乃是「非同小可」,那麼他豈有「單單留在台北」之理?若總統不幸傷重不治,他豈非嚴重失職,又後悔莫及?這必然有隱情。所以整個槍擊案的證詞顯然充滿許多矛盾與疑雲重重。
六、93年9月30日
  高等法院合議庭上午傳喚另一位祥泰專案重要證人譚光還醫師出庭作證,以助釐清319槍擊案的疑點。譚光還為國軍中山醫院上校副院長,自去(92)年九月起擔任祥泰專案總統隨扈醫師之一。下午則是言詞辯論。

其中的疑點:
 庭訊後,本黨針對譚光還之證詞提出以下許多質疑:

根據譚光還之證詞,原本隨扈醫師只需一位,但在3月15日之後,因為總統副總統掃街拜票行程密集,所以隨扈醫師由一位增加到兩位,但3月19日當天卻突然增加到三位,這樣突然增加隨扈醫師之舉措並非尋常,若非當天有「預謀好的事件」要發生,何必增加人數呢?


譚光還在3月26日大話新聞時說過:「在台北的召集人黃芳彥醫師認為總統是外傷,需要有經驗的醫師處理,當時他想到奇美醫院李副院長是外傷科的權威醫師,因此黃芳彥決定去奇美醫院。」他又說,「當時同上節目的簡雄飛與另一位隨扈的蕭醫師也沒有表示不同意見。」但在庭訊時他卻改口,並證稱說,決定去奇美的是侍衛長陳再福。譚光還的證詞顯然並不實在。
其他疑點還有:

譚光還接受審判長提問時,不論是傷口狀況,處理過程皆能鉅細靡遺的做生動的描述,但在原告律師提問時,卻往往避重就輕,或回答不清楚、不記得。顯見譚光還之證詞是事先背熟的標準答案。


譚光還表示他當時並不在X光室,不過有看到X光片的子彈影像位處陳總統的第二腰椎部位。然而他明明說過當時並不在X光室,且基本上是負責看顧呂副總統的醫師,那麼他何以得知X光片有子彈的影像,而直接透過電話向黃芳彥報告?


同樣是疑似槍傷的狀況,為何對陳總統以及呂副總統處理手法不同?根據譚光還證詞,呂副總統傷口之清理與縫合皆是在照X光後為之。但是對陳水扁卻是先把傷口清理並縫合後,才去照X光。同樣的醫院,同一個急診室,同樣發生疑似槍傷的狀況,為何要不同的處理手法?


另外,被告的顧律師一再代替證人回答問題,顯見其極力在誘導證人做不實的回答,本黨對此表示強烈的不滿,並呼籲被告律師應當本著良心,協助證人誠實作證。
 高等法院於在當日下午進行言詞辯論。在整個的訴訟過程中,卻出現了許多令人令人遺憾與不解的情況。原告律師團針對三一九槍擊案的一些疑點進行證據申請,法院竟然不願意繼續調查。法院是公平正義的捍衛者與執行者,不僅帶著全民的信任,更有崇高的使命,對於三一九槍擊案真相的釐清理應更加地積極,以期能給予臺灣人民一個清白可信的政府。但是,對於國親提出對各種疑點的證據申請,諸如:陳水扁腹部X光片正本和三一九國安會議紀錄正本的提出、刑事警察局對槍擊案可疑處的再鑑定等,法院竟然予以拒絕,著實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本黨認為在疑點尚未釐清之際,法院何以急於將言詞辯論的日期訂在九月三十號,但是卻將宣判日期訂在十一月四日,相隔了竟然有一個月之遙?

 以上證據的申請,都是可以做到的,對於釐清三一九槍擊案的真相更是大有幫助,何以法院拒絕繼續調查?本黨願意相信司法的公正公平,相信司法人員的良知與正義,但是法院不願意繼續調查以釐清真相的態度,讓人不得不聯想到是否有政治力的介入。本黨認為,宣判日期訂於接近立委選前,而另一選舉無效的訴訟還要再調查證據,恐怕宣判會拖到立委選後。果真如此,對國親不利的當選無效訴訟在選前宣判,對國親有利的選舉無效訴訟卻拖至選後宣判,實無法不讓人人聯想,到底有無政治動機介入司法訴訟。


本黨之立場、聲明與呼籲:

 國民黨不是輸不起,而是為了事實真相以及公平正義以及不希望民主選舉變成一場賭局。台灣所有選民都應追求公平的選舉制度、都應該為保障平等自由而努力,在這次選舉訴訟當中,國民黨正是為保障全台一千六百萬選民之平等自由而努力。選舉勝負只是一時的,民主法治的進步,公平正義的制度是我們全體國人共同期盼的,不容向利用詐術取得政權的政客妥協。司法乃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我們希望在這次的選舉訴訟當中可以還給誠實守法的真正受害者國民黨一個公道。選舉可以輸,但民主卻輸不起啊!

 從陸續傳喚的證人證詞當中,我們越見發現整起319槍擊案極可能是「自導自演」的陰謀,企圖用不法的手段影響選民。

 軍人是負責保家衛國,講究誠信、正直、榮譽、責任與勇氣。我們呼籲陳再福、張春波等軍方背景的證人應該要誠信與正直,其他黃芳彥、李浩銑、蕭自佑等證人則應持持守醫生仁心仁術的道德良知,以釐清事實真象,為全國人民做出最好的良心示範。本黨強力呼籲以上各人不要被被告律師牽引而做出不真確的證詞。

 法庭將在近日進行宣判,真相必定大白,水落必會石出。我們相信法官的眼光是雪亮的,必定會還給全台灣人民一個公道。我們相信真相即將揭曉,請我們所有親愛的台灣人民,不論藍綠,都一起為公平與正義守望,讓我們一同期待真相大白盡快的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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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樓住戶:^^
    發表時間:2004-10-21

    感謝提供^^

    2 樓住戶:淡綠
    發表時間:2004-11-12

    最後一段~
    好像跟判決後藍軍表現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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