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吳俊立之前犯貪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在一審的時候就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的規定...應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2審7年X月) 而再補選台東縣長的時候馬英九先生替吳俊立的妻子造勢說了一句(罪不及妻)之前有個橘子的立委說陳幸予小姐有可能不知道趙健銘有內線交易嗎?橘子立委還說;不可能不知道阿!不知道還是夫妻嗎? 那吳俊立的妻子有可能不知道他有貪污嗎? 那我請問泛藍的朋友你們的共主馬英九先生憑什麼提出罷免案?陳水扁總統有被查到貪污嗎?(罪不及扁吧)? 如果查到真的有再辦也不遲!要再搞惡鬥了 連國中生都站出來了你們還要惡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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