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本欲刊載於3月15日的《自由時報》之澄社評論專欄,但非常遺憾,《自由時報》並未刊出。還勞煩網路上的朋友惠予協助,幫我散發,謝謝!)
台南市府宣稱都市縫補,欲徵收鐵路東側土地及住家,引起激烈抗爭。這讓人回想國際人權專家於月初所提兩公約審查報告中,對於土地徵收特別關注,指出「許多攸關人權的政府決策過程仍未確切實踐透明化、多方諮詢,以及高度參與等原則。舉例而言,舉凡都市更新、土地被徵收者之權利等議題,政府似乎只是以行政專案小組的內部分析以及類似的機制作為決策基礎,而上述關係人卻極少有機會參與決策過程。」
這表示土地徵收必備公共利益要件,應開放給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透過誠心溝通,踐行公平公開的決策參與程序,其所獲致的共識才是公共利益。不過,我國現行的行政及法律體制卻完全未落實這個民主參與管道,也就是說,公共利益的詮釋權完全是由政府及權力擁有者獨占。遺憾的,在苗栗大埔事件之後,這個嚴重問題也出現於民進黨主政的台南市,台南市府儼然正式加入土地掠奪禿鷹集團。
當自救會聘任專家清楚指出工程替代方案,受災戶也願意出借土地,接受徵用,試問,台南市府仍執意要採行土地徵收的正當性及合理性何在?近年最高行政法院屢次提醒土地徵收應是最後不得已手段,96年並判決政府「應優先利用其公有土地,不得任意讓公有土地閒置,再假借徵收手段,以取得公共事業所需之私有土地。」市府會不知嗎?
如今,眼見許多老人家為保護家園,整日憂心忡忡,以淚洗臉,甚且必須服藥才得以入眠。他們的心、他們的家正在被撕裂中,請問醫生出身的賴清德市長,您要如何縫補這些被您撕裂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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