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發生在天安門前的“1·23”自焚事件讓全世界認清了法輪功的邪惡面目,它令法輪功十分被動(比如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被控訴)。13年一轉眼就過去了,但慘像常在眼前幻現,悲鳴之聲猶縈於耳,受害者肉體和精神的雙重傷痛遠未消除。法輪功還在造謠,邪教陰魂不散。為了掩蓋真相、逃避罪責,法輪功動用一切可能動用的宣傳機器,無恥狡辯,百般抵賴。其手段之卑鄙,行徑之下作,令世人不齒。 且看法輪功的抵賴術:
否認自焚者的“輪徒”身份作抵賴
“1·23”自焚事件發生的當天,李洪志的發言人張而平在接受法輪功媒體採訪時稱:“新華社報導的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2001年2月13日,法輪功網站發表《新華社越抹越黑:“自焚身亡的劉春玲是個‘新’練功者”》,否認劉春玲是法輪功人員,當然也就同時否認了其女兒劉思影是法輪功練習者。2001年10月1日,法輪功網站發表附有文字說明的錄影片《是自焚還是騙局?——深入分析天安門自焚疑案(更新版)》,提出“自焚者是不是法輪功學員?”的設問,結論是:“王進東被掉包了,自焚的王進東並不是真的王進東。”“劉春玲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劉葆榮……很可能是公安的內線。”法輪功網站“自焚真相”專欄於2005年1月28日和3月4日先後發表《新華社的“資深學員”薛紅軍究竟何許人也?》和《自焚偽案的主角薛紅軍劣跡斑斑》稱薛“與法輪功不沾邊”。郝惠君、陳果母女也被認定“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是“迫害法輪功的政治標本”。
狡辯法輪功禁止殺生、自殺作抵賴
法輪功媒體連篇累牘地發表評論文章,從法輪功教義的角度進行狡辯,顛來倒去,就是說大法“法理”禁止殺生和自殺,李洪志的經文中從來沒有鼓勵信徒的言論。2014年1月7日,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重申“法輪功是上乘佛家修煉大法,明文禁止殺生和自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禁止殺生和自殺”;並以挑戰的口吻說:“任何以自殺、殺生行為誣陷、詆毀法輪功的人,都不敢讓人系統地、不帶任何觀念地、靜心地閱讀法輪功原著,特別是《轉法輪》一書。”更早的2005年1月24日,發表《聚焦新華社自焚偽案:是誰讓陳果等人自焚的?》,稱通過自焚尋求圓滿升天“在法輪功的原著、師父經文中找不到任何依據”,並質問道:“你能否把你從法輪功師父的教導中找出的所謂‘自焚依據’,不是斷章取義的而是全文的擺在世人的面前,讓大家也仔細看看呢?”只不過法輪功在列舉大法“教義”時,有意隱去了慫恿弟子殺生和自殺的言論。
?編造所謂的“自焚案疑點”作抵賴
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9天後,2001年2月1日,法輪功網站發表《焦點訪談“自焚案”的重大疑點》。緊接著,2001年2月2日,法輪功媒體發表《“天安門廣場自焚”疑點大全》列出了十二個所謂的“自焚疑點”。2001年3月5日,發表《CCTV“焦點訪談”再暴自焚疑點》。法輪功媒體上,“自焚疑案”、“自焚疑雲”、“蹊蹺的自焚”、“自焚事件疑雲叢生”、“天安門自焚案疑雲叢生”,“對法輪功學員自焚事件普遍質疑”等說法鋪天蓋地。所謂的疑點,不過是“雞蛋裏面挑骨頭”和“竭力把水攪渾”的鬼把戲,篇幅所限,此處就不一一列舉了。對“自焚疑點”的批駁,請參見《法輪功關於“1·23”自焚事件的所謂“疑點”》(作者頑石,凱風網2009-01-20)、《天安門自焚事件“真相”系列問答》等文章。
謊稱“中共無辯辭”作抵賴
2012年,法輪功媒體開闢“自焚偽案10周年”專欄,其中有篇文章叫《曝光中共製造的世紀偽案“天安門自焚”之真相》,有一個小標題是“國際揭露騙局中共醜行曝光”,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涉及驚人的陰謀與謀殺。聲明指出:錄影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共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真是如此嗎?法輪功造謠說中國對其“偽火”謠言“沒有辯詞”,完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崔莉女士當年就曾經以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特邀代表的身份參加聯合國第57屆人權會議,在大會上陳述了法輪功戕害生命的悲慘事實,揭穿了法輪功在“1·23”自焚事件上的無恥謊言。崔莉是自焚事件受害者郝惠君的妹妹、陳果的小姨,她於2012年11月1日在凱風網發表《我曾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上揭露法輪功》,較為詳細地講述了當時的情況。其中有這樣一段話:“我的發言可謂‘重磅炸彈’,使得‘1·23’自焚事件參與者的法輪功修煉者身份確認無疑,這一結果直擊法輪功組織軟肋。不僅給極盡造謠污蔑之能事的法輪功分子以有力的一擊,還引起與會各國代表的注意。”
編造“知情者證詞”作抵賴
法輪功一方面矢口否認自焚為其信徒所為,另一方面反咬一口,說天安門自焚是中國政府設陷栽贓法輪功的“偽火”,在遭到國際社會嘲笑後,它又編造“知情者證詞”來誣陷中共。先請看法輪功網站上發表的一些“不露面作證”的文章標題:《在醫院目擊天安門自焚者的假像》(2004年7月23日)、《朋友從自己在天安門的遭遇看自焚栽贓案》(2003年4月27日)、《計程車司機的悲憤》(2005年7月21日)、《“天安門自焚”全是假的》(2005年1月31日)、《天安門分局員警透露自焚栽贓案內幕》(2004年6月18日)、《不法官員預報自焚栽贓案:你明天看報紙,一定會有報導的》(2003年3月25日)、《電視臺人士講:“自焚是政府演的戲”》(2001年2月9日)、(《“天安門自焚偽案”是610恐怖組織策劃》(2005年1月29日)。這些文章中的當事人或為目擊者,或為親歷者,或為耳聞者。但有幾點是共同的:第一,當事人都沒名沒姓,無從查考;第二,細節破綻太明顯;第三,情節離奇,有違常識;第四,從證詞看,“密謀不密”,聞所未聞。
編造“國際組織結論”作抵賴
在互聯網上,經常能夠見到法輪功厚顏無恥地鼓吹什麼“自焚案是聯合國教育發展組織定性了的騙局”“聯合國都說自焚案是假的了”“被聯合國列為世界十大偽案”。2001年8月18日,明慧網祭出了一根救命稻草——《聯合國會議大廳裏,正義的聲音再次響起》,宣稱“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縮寫為IED)8月14日在聯合國宣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53屆會議第六項議程中再次發言,強烈譴責中國政府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將法輪功網站的自焚分析帶到了聯合國。文章結尾給出了IED發言的“原文”鏈接。蹊蹺的是,這個據說“進入聯合國官方記錄”的聲明,“原文”鏈接既不是指向聯合國人權會議的網頁,也不是指向IED的網頁,而是指向法輪功的英文網站。更加匪夷所思的是,這個檔連個聯合國的檔號都沒有!較真的網友查核後得知,經常被法輪功冠以“聯合國”的“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真正的名字是“國際教育發展諮詢公司”(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Inc),只不過是一個在加利福尼亞州註冊的寂寂無名的小諮詢公司,根本就不屬於聯合國。至於該諮詢公司與法輪功有沒有什麼私下的交易,只有天知道!
以魚目混珠的炒作手段作抵賴
“自焚事件”發生以來,法輪功基本上找不到替它開脫罪責的具有權威性的第三方。那怎麼辦呢?只能搞點魚目混珠的鬼把戲。法輪功卑劣手法之一是將法輪功的私貨掛上第三方報導的招牌,蒙蔽世人,混淆視聽。比如法輪功網站2003年5月17日一篇文章的標題是《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報導:調查顯示“天安門自焚”為蓄意栽贓》,猛一看還以為是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公佈第三方的調查結論呢,可一讀正文,才知道原來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昨天在加拿大渥太華國會山莊舉行記者會。該組織在公佈中央電視臺2001年1月23日播出的法輪功天安門自焚報導的調查結果顯示,‘天安門法輪功修煉者自焚案’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這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就是法輪功成立於2003年的恐嚇性組織,但它自封為“國際組織”,它的調查結論有人相信嗎?像這種“移花接木”以混淆視聽的報導標題,在法輪功媒體上俯拾皆是。
歪曲、篡改外媒報導內容作抵賴
在西方主流社會中,“1·23自焚案”系法輪功成員愚昧之為而非他人“構陷”已經蓋棺論定。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第一現場”的圖像來源於美國CNN自己的拍攝。因此CNN在報導中明確指出自焚者身份是法輪功修煉者,並播放了標明“瑞貝卡提供的現場錄影”。然而,法輪功偏偏要對CNN拍攝錄影的事實加以歪曲,其第一媒體睜著眼睛說瞎話:“CNN記者並沒有拍攝到任何畫面,因為在事件的一開始,他們的攝影師就被逮捕,攝影器材被沒收,他們沒有機會拍到任何自焚的現場鏡頭。”請問,果如此說,那麼CNN報導中“一直在攝影的CNN人員”如何解釋?CNN網站的現場照片和現場錄影又從何而來?以上是歪曲,還有篡改。法輪功網站2001年2月4日編譯的《華盛頓郵報做出歷史證言: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經過有心人核對,法輪功網站對原文作了大量篡改。比如刪除了對法輪功不利的內容,篡改了標題,變換了定性語,等等。對這些篡改,方舟子、自閑質問道:“明慧網把《華盛頓郵報》當成了法輪功的喉舌,不知《華盛頓郵報》是否應該告明慧網誹謗?”(參見《且看法輪功明惠網是如何無恥篡改華盛頓郵報的報導的》,凱風網2006-06-17)
此外還有:炮製“偽火”視頻、電影作抵賴,在國際上“找托兒幫腔”作抵賴,等等。然而,謊言重複千遍也成不了真理,“1·23法輪功人員集體自焚事件”早成鐵案,任何狡辯和抵賴都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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