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CSS 的全名為 Cascading Style Sheets,是一種樣式表 (Stylesheet) 語言。它的目的是為了對像 XHTML 及 HTML 之類的標記語言 (markup language) 提供一個顯示層。有了 CSS,我們就可以將資料層及顯示層分開:HTML 文件就只包括資料,而 CSS 則是告訴瀏覽器這些資料應該要如何顯現出來。
宣告方式有二:
【將 CSS 加到網頁中】
語法擺在<head></head>中。
<style type="text/css">
h1{font-color:red}
</style>
【從網頁呼叫CSS檔】
1.先建一CSS檔,<style type="text/css"></style>拿掉(CSS檔裡,不需這兩個標籤...)
內容如下:
bobody{font-size:9pt};
存成my_css.css
2.在欲使用CSS的檔案中加上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_css.css">
呼叫使用即可。
【使用時機】
若是您的網站規模在10頁以上,而且有統一的格式,那麼強烈建議採用「外部呼叫」的方法,因為,維護上會很方便,只要改改CSS檔,所有套用CSS檔的網頁,其格式都會一併改過來,如此,維護方便,又可減少網頁體積,何樂而不為。
- 若是您的網頁是屬於那種每頁有不同風格的,那麼,用「標準用法」比較恰當,也就是將CSS表放置在各個網頁中,如此,可以方便的針對各個網頁做不同的調整。
- 若是您的網頁中,只有少部份會用到CSS,那麼,您可以採用「單獨使用」也就是以加入STYLE屬性到標籤中的方式,如此,省空間,又有彈性。
- 若是您的網頁不屬於以上任一情形,那麼,以「標準用法」最為恰當,因為,既保留了彈性,亦保留了統一性,是不錯的選擇。
常見的屬性:
color (顏色) 屬性
{color:#XXXXXX;}X 為十六進位碼 (從 0 到 9,以及 A 到 F)。
{color:rgb(X,Y,Z); } X、Y、和 Z 都是介於 0 和 255 之間的數字。
{color:rgb(X%,Y%,Z%); } X、Y、和 Z 都是介於 0 和 100 之間的數字。
{color:[顏色名稱];}
CSS 樣式 |
顯現結果 |
p {color:#FF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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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0000 代表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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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olor:rgb(255,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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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b(255,0,255) 是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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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olo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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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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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 (font) 屬性
例:
CSS 樣式 |
顯現結果 |
p {font-size:9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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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大小為 9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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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size: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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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大小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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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size:0.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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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大小為 0.8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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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size: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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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大小為 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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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size:l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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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大小為 l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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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做範例:
<style type="text/css">
.title0 { font-family: CWTEX-K,標楷體;
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x-large;
}
.title1 { font-family: CWTEX-K,標楷體;
color: rgb(204, 51, 204);
font-size: x-large;
}
</style>
<span class="title0"> 中文顯示 </span>
<span class="title1"> 中文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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