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希望給的答覆是可行性合理的答案 ~
豪宅買賣2-5億元,但公告價可能只是800萬元,這中間的買賣稅,和房屋稅地價稅就差了百倍以上 ~
這幾年豪宅被炒作得很兇,貧富差距也愈來愈嚴重,我個人想要問,這不應該修法嘛 ?
民間有[修法推動]的機制,換言之只要聯署人數到某個數據,就可以進行提案修法 ~
所以,我希望大家給的答案或建議多是屬合理的 ~拜託,不要用非理性的情緒文字 ~
我會把各位的資料做成檔案,寄給現任的每位立委或下一任立委 ~
各位放心,你們的意見多是我珍貴的資訊;而且我在多年前也參與過民間推法的活動,程序方面我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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