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保險”節稅呢? 保險節稅兩種方式,
一是消極的規劃,一是積極的操作.
●所謂"消極的規劃",即是傳統的"萬一"身故時,
用"身故保險金"來繳"遺產稅".
也就是:預先留下繳遺產稅的現金來源.
這樣的方式,也可以把每年的保險費
當作"分期付款"繳遺產稅的概念.
例如:預估遺產稅額2,500萬元.
購買繳費20年,每年保費60萬元,保額2,500萬元終身壽險
萬一身故,可由保險公司理賠的2,500萬元現金
(免計入遺產),繳納遺產稅.讓繼承人有能力繼承遺產.
至於,規劃何種終身壽險?
只要保額2,500萬元"終身壽險"或"投資型保險"都可以.
接著,我們進一步來看,積極的規劃”節稅”,該如何做?
積極的節稅,可分成三部分:
1.資產隱藏:
把資產從"人間蒸發".也就是"假裝花掉".
讓現金性資產從"金資系統"消失.
讓錢不在金融機構流通.
唯一合法的隱形資產,就是”保險”.
這類型用以隱藏資產的保險商品,以"儲蓄險"最合適.
因為,繳越多的保費,節省遺產稅的金額就越高.
但是,千萬不能規劃: 繳費期滿而需”全部領回”的儲蓄險.
例如: 常見的六年儲蓄壽險. (郵局”步步高升”).
每年繳 94,089 元,六年後領回 600,000.保單結束.
當滿期"全部領回",現金又增加,
屆時假設身體不好,不能買保險.往往沒有節稅工具.
所以,節稅保單不適合規劃”滿期”領回.
2.資產移轉:
就是分年贈與給晚輩,降低資產.進而降低遺產稅.
贈與給小孩的資產最好是”免稅資產”,
3.也可用保單融資來創造負債
b : 保單融資 :
1.在保單中”創造負債”(保單質借).
2. 預留現金,開一條”免稅回家”的路,
否則,未來孩子還要再”傷腦筋”一次.
因此,保險的"保本"與"節稅"的優勢,在此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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