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以前平房2樓屋,於68年翻建為4F公寓房子,均沒有買賣過!
目前父持土地21.75平方公尺,母持建物26.6坪,101年土地公告現值138000/房屋課稅現值187300;但68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是10,000,如果父母要將房地轉讓過戶給我,那麼需繳土地增值稅嗎?需繳多少錢?
要用贈與方式還是買賣方式較划算且節稅?
買賣的話契約上成交價要寫多少才不會被認定是贈與被課贈與稅?或是只先過戶母親的建物這邊,父親的土地先不過戶,明年再辦土地過戶,這樣會不會比較節稅?如果過建物母親這邊及我這邊會被課到多少稅?
怎麼處理方可節稅!?
代書費分別多少錢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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