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的兄台
您的難處在於您還不是很熟悉這行業,
專業上的知識還不充份的緣故
專業知識包括至少兩種,
第一種:
交易上的程序作業問題, 業務相關報表格式的認識,
以及最重要的一點--您當地商圈的各類房地產生態知識,
最後一點幾乎就是您在當地生存的本錢, 這包括歷史交易記錄熟悉程度(價錢, 坪數, 屋況.....
; 過去, 現在, 未來的房地產交易的市場趨勢與一些政府對房地產的政策走向,
法規命令與行政程序都會成為您跟客戶, 不管是陌生的客戶也好, 有點認識的在地人士也好,
交談您的房地產營運開展的話題.
基本上小到東家長西家短( 某人的公子要留學美國所以要售屋以求學費)大到大環境的經濟情勢與
台灣發展您都要可以聊上一些, 賣方與買方的情報就是這樣開發來的呀?
或者論壇上的先進們有其它的想法也可分享.
第二種:
店裏學長們留下的交易心得( 這一點, 很看人, 有教材, 明著學得到的叫好心教您;
很多時候是要找機會學, 甚至偷學, 有空甚至還要去上自費課程)
跟一點也不認識的人一下就要談到在台灣這類地區
很重視且動不動就上千萬或好幾百萬的財產交易來說,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花少許的時間去努力就可以進入專業領域的.
大部份的工作也是這樣,
所以您會聽到三個月試用期之類的雇用條件,
雖然勞基法裏是沒這稱呼的,
但這也說明許多工作最起碼都要三個月的養成期,
我今天下筆是八月十二號,
您應該作兩個多月了
有空多請教"得分後衛"大哥吧
祝 平安喜樂
米奇小老鼠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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